录取原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福建省原则上按照1:1的投档比例进行录取,对于专业服从调剂者全部录取。
3.录取细则:
(1)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级差”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为 2 分,第二专业志愿以下不设级差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数学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学校英语专业只接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录取到英语专业学生来校报到后,还需参加学校口语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将征求其意愿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身体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四、学习与生活费用
1.学费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18000元人民币:
市场营销、新闻学、工业工程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19000元人民币:
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英语、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法学、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3)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人民币: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
2.住宿费:每学年1300元人民币(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五、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奖、助、贷
政府出资或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校奖学金
1.仰恩大学设立“仰恩奖学金”、“吴庆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各类企业奖学金等。
2.各项奖学金,在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二周开始按学校规定程序评选。
3.每学年发放奖学金的总额度,由学校另行规定。
(三)助学贷款办理
1.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校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福建省籍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学生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完成所有教学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教育部电子注册)本科毕业证书。
凡已达到毕业要求,并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将加授金牌学士学位或银牌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协助推荐。就业主要去向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民营、外资、合资等非公企业。我校每年都为国家选送一批选调生和选聘生,同时也为部队、“三支一扶”等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 22085622 22091988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仰恩大学
邮 编:362014
传 真:(0595)22082017
网 址:http: //www.yeu.edu.cn
电子信箱:yeu@y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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